您一旦选择使用澳大利亚迅达国际速递、迅雷国际速递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自己已经与澳大利亚迅达国际速递、迅雷国际速递订立本协议,且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请您务必在与澳大利亚迅达国际速递、迅雷国际速递合作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澳大利亚迅达国际速递、迅雷国际速递客服咨询。无论您事实上是否使用服务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只要您开始使用澳大利亚迅达国际速递、迅雷国际速递的 服务,即表示您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此协议也将在您和澳大利亚迅达国际速递、 迅雷国际速递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协议定义
协议双方:澳大利亚迅达国际速递系统实际运营方、迅雷国际速递系统实际运营方Global Trades Melbourne Pty Ltd(以下简称乙方)和客户方即使用澳大利亚迅达国际速递、迅雷国际速递的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指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澳洲至中国际货件配送服务;
货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国际配送,乙方提供物流和信息服务从澳洲运送至甲方指定的中国收件人处的国际个人快件。
索赔处理具体流程内容
快件丢失:请联系中国方快递公司开具货物丢失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快件单号,内件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原件扫描、拍照给澳大利亚迅达速递、迅雷速递客服部,进行索赔处理。
收件人在签收时发现外包装与内件均有明显破损:需要当场拍照取证,清点内部货物数量,并在运单上注明破损并让国内快递公司开具破损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快件单号,内件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以及破损情况),当场做拒收处理并由派件员退回,然后联系澳大利亚迅达速递客服或迅雷速递客服进行索赔处理。
收件人在签收后发现货物部分破损:需要对原货物进行拍照取证,并清点货物数量,联系国内快递公司出具破损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快件单号,内件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以及破损情况),然后联系澳大利亚迅达速递客户、迅雷速递客户索赔。若如有关部门已证明该快件是属于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内件破损,则不予赔付。
索赔时限:收件人拒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需向本公司提出索赔请求,逾期不予受理。
玻璃瓶及易破损的物品,未用填充物、泡泡纸及透明胶加固包装以及因包装不善而出现的任何破损问题包括其他产品污染,不予理赔。
如产品因自身出产包装材质有缺陷等问题导致破损以及因缺陷破损导致其他产品被污染等情况不予理赔。(因产品自身缺陷的破损是不论如何包装都会出现问题的,建议客人谨慎考虑!)(例:小安素,黑糖)
如果外箱没有严重破损,开具破损证明中显示外箱未破损等字样,不予以赔付。
如若属于以上赔付范围内的赔付件,中国快递方不予以赔付,请联系和协助我司向中国快递方进行投诉理赔。
客户方坚持不满意理赔结果,但过错不在我司,请代理点协助理赔专员与客户协商。
包裹签收注意事项
甲方在签收前先检查货物外包装是否完好,箱子封口是否完好,重量是否有明显差别。 无论是否发现外包装有明显破损或者撕开过的痕迹,签收前都要在派件员面前验货,并在运单上做出备注再进行签收。
甲方发现货件破损、丢失等情况请准备好货物发票,实物照片等信息,通知乙方客服人员安排后续赔偿工作。 以下情况乙方不接受理赔:
♦ 甲方已签收无异常的包裹
♦ 甲方未申报物品的损坏以及丢失
♦ 甲方因隐瞒申报,所提供的文件不实或邮寄违禁品造成的海关/检疫部门查扣、销毁、或货件丢失损毁等
♦ 超出受理时限的索赔申请
♦ 包裹外包装未破损,但内件丢失的。遇此类情况,乙方将配合甲方进行报案并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 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导致的包裹丢失或破损
♦ 不可抗力(天气/飞机机械故障/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行为/自然灾害);因托寄物本身包装不良、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
♦ 包裹内容物超过包裹价值 200 澳(包含邮费)丢失不赔付
♦ 由于海关查验造成的包裹内件破损或遗失不予以理赔
商品理赔范围
由于酵素产品因为本身盖子就有缺陷,所以请顾客在邮寄时一定要斟酌。开口的部份也请上一层胶带。以减少商品破损的机率。
Bio Island 系列商品本身罐瓶容易融化,请斟酌邮寄
奶粉(蓝胖子等其他奶粉)部份使用原装箱寄出的,也容易产生爆罐等情形。奶粉邮寄出一定要包上泡泡膜,在外箱没有受损的情况下,加上奶粉没有保护措施。国内快递是都不理赔的,为了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权益, 请大家多多配合,谢谢!
请谨慎邮寄易融化的产品 (软糖、巧克力、Bio Island 系列商品等其他商品) 国内天气较高温炎热所以产品融化是无法避免的。
我司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不在我司理赔范围内的商品如果出现破损的情况,我司客服也会尽力帮您向国内争取赔付。
免责条款
乙方不承担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衍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或利润损失)所产生的赔偿责任。乙方不会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下列原因所引起或造成的遗失、损毁、延迟送达、误送、未送达、提供错误资料或未能提供资料负任何责任,亦不采取任何运费调整、退款或任何补偿行为:
1. 因甲方的行为、不履行责任或疏忽;
2. 因托运货物的本质或瑕疵、特性或固有缺陷,如有明显破损等;
3. 甲方违反本公司所签发的运单、本条款、服务指南、或其它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故意申报不实,寄运货件的地址提交不当或不完整;
4. 发生空难事故、公敌入侵、政府当局、法律权限、海关或检疫所官员的行为或疏忽、暴动、罢工或其它地区性争执、民众骚乱、战争或天气所带来的危险、或由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事项所致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中断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在此情况下,甲方仍会尽合理的努力,尽快运送至目的地并完成送件。甲方没有义务就以上一种或多种情形的可能存在向乙方发出通知;
5. 如果货件在送达时无破损且基本完整、收件人未提出异议;
6. 因清关手续或其它主管机关规定手续所致的延误,该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当告知甲方及甲方指定收件人,否则乙方不得因此责;
7. 因甲方没有及时确认关税及税金支付所致的延误,若有关税发生,乙方接到海关征税通知后应当 1-2 工作日内向甲方通报,并要求甲方按时支付相关税金,否则乙方不得因此免责;
8. 磁带、文件或其它存储媒体中数据的消除、或曝光底片中照相影像或音带的消除;
9. 甲方未能提供能够支持多次转运需要的包装而造成的毁损,乙方在提供物流服务时,应当确认货件外箱包装是否清洁、完好、坚固,若不符上述要求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乙方不得因此免责;
10. 提供错误、不完整、不正确或遗漏的地址信息,无法联系收件人,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的。